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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三医院未来科技城院区一期建设项目 ”和“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应急综合大楼项目”编制法律意见书服务询价公告155#

2023-10-19文章来源:

“市第三医院未来科技城院区一期建设项目 ”和“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应急综合大楼项目”编制法律意见书服务询价公告155#


我院拟对2024年“市第三医院未来科技城院区一期建设项目 ”和“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应急综合大楼项目”两个项目申报专项债编制项目法律意见书的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名称:武汉市第三医院“市第三医院未来科技城院区一期建设项目 ”和“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应急综合大楼项目”编制法律意见书服务

二、项目概况:

“市第三医院未来科技城院区一期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23,046.18万元,其中2023年已成功申请专项债31,500.00万元,2024年拟申报专项债20,000.00万元;“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应急综合大楼项目”总投资为10,833.48万元,其中2023年已成功申请专项债1,500.00万元,2024年拟申报专项债5,000.00万元。要求按照市财政局的有关要求,在我院申报明年专项债的期间按要求及时为我院两个项目编制法律意见书材料。

三、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万元。

四、报价要求:预算范围内对项目总报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五、服务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以下内容)

按照遵循诚实、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2024年专项债券业务服务项目,及时整理业务工作底稿及相关证据资料,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根据地方政府就本期专项债券的发行要求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2、根据需要参加各类机构协调会并提供法律意见;

3、为本次项目专项债券出具2024年本期发行法律意见书;

4、向甲方提供发行专项债券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六、服务工作要求:

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工作,编制相应报告,满足债券发行要求。

2、做好业务服务过程中有关信息的保密工作。受托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审计纪律和廉政纪律。

3、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与专业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业务服务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根据审核专家反映的问题修订相应报告。

4、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和规定,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讲究诚信。招标人若发现社会中介机构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审计结果严重失实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等问题,有权拒付服务费,并取消服务机构资格。

5、在约定的服务期内提供招标人要求的服务。

七、其他:

1、需配合委托人完成上级部门对有关专项债申报材料的复审、检查等工作,并就检查过程中涉及争议内容说明解释;如涉及相关问题,需积极配合整改。

八、询价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单;

2.企业相关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3.符合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相关文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业绩证明材料(近两年武汉地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6.以上涉及企业的相关证明需提供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证明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报价资料一式两份,即正副本各一份,胶装成册。未胶装的文件有可能作废。

九、询价文件提交时间

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6日止,提交文件时间08:00--12:00,14:00--17:00。报价文件密封报送并盖骑缝章,不接受邮寄,封面注明单位、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十、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市第三医院综合办公区二楼采管办

   项目联系人:027-68894847

   采管办电话:027-68894679

   监督电话:027-68894815

十一、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武汉市第三医院采管办